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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新光三越氣爆釀4死!金管會曝每人「最高賠償金額」 保險總額上限4800萬元

作者:記者莊蕙如/綜合報導 点击: 发布时间:2026-07-01 17:52

記者莊蕙如/綜合報導

台中新光三越中港店驚傳氣爆,昨(13)日上午11時20分左右,大樓11樓與12樓突發爆炸,造成嚴重傷亡,截至目前已知4人不幸身亡,26人輕重傷,其中部分傷患仍在搶救中。對此,金管會保險局表示,此次事故由新光產險獨家承保公共責任險,商業火險則由新光產險、國泰產險、明台產險及泰安產險共同承保。

金管會保險局表示,此次氣爆事故由新光產險獨家承保公共責任險,商業火險則由新光產險、國泰產險、明台產險及泰安產險共同承保。(圖/翻攝台中市府提供影片)

金管會指出,根據台中市政府公共營業場所相關法規,新光三越若僅投保強制意外險,每位傷亡者最高理賠300萬元,單一事故財損理賠上限同為300萬元。而無論事故影響人數多少,整起事件的公共責任險理賠總額上限為4800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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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於商業火險部分,保險局證實由4家產險公司共同承保,其中新光產險承保比例最高,占70%,其餘國泰產、明台產險及泰安產險各占10%。然而,官員未透露具體的商業火險總保額,僅表示需向各產險公司進一步查詢。

保險局官員進一步說明,氣爆屬於火險附約範圍,確實在保障之內。不過,事故中有來自澳門的一家七口旅客,在百貨公司門口遭波及,其中2人罹難,這部分涉及責任歸屬問題,目前保險公司仍在調查,理賠範圍尚待釐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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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發後,新光三越總經理吳昕陽第一時間趕赴現場,並宣布提供罹難者家屬每戶100萬元撫卹金。整起事故的最終理賠金額,仍須視保險契約與事故調查結果而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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